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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法眼看法
  • 【法眼看法】未经授权私签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担

    协议签署需谨慎,合法责任要承担。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该案中,潘某系某公司员工,在货物运输途中,撞伤了林某致其死亡。事发后,潘某私自与林某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该案经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该公司承担法定责任后,潘某承担其他约定责任。2016年9月14日,潘某驾驶公司所有的中型厢式货车,行驶至脱甲桥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林某相撞,造成林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2016年10月26日,经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协商,潘某未经公司同意及授

  • 【法眼看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程序合法,业主要求撤销败诉!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系小区业主,李某认为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服务公司时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公示以及广大业主的同意,直接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了法律规定。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业委会作出的《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示》,确认业委会与A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原告称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没有提前十五日告知全体业主,并且业委会主任私拆投标文件,涉嫌串通招投标。被告小区业委会辩称,业主大会会议的整个流程均是在街道办、居委会等政府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的。法院判决:本案中,业主委员会通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表决

  • 【法眼看法】男子微信群里辱骂他人 法院判其道歉并赔偿

    近日,浙江省青田县一男子陈某因为在小区群里辱骂物业管理人员,被法院判决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抚慰金1500元。事情要从小区电梯故障说起。今年7月6日下午,陈某居住的小区里一台电梯出现故障停止运行。作为物业管理人员的周女士得知后,立即联系了电梯公司人员过来维修。维修人员也很快将电梯修好恢复使用。原本就是一件小事。可当天半夜,业主陈某却觉得电梯故障是物业管理人员没做好,不分青红皂白在业主群里发语音对周女士一顿臭骂,还用各种侮辱性言语对周女士进行人身攻击。话骂得很难听,让许多小区其他业主都觉得不堪入耳。小区微

  • 【法眼看法】业主以房屋质量问题拒缴物业费败诉!

    案情简介:原告为案涉小区物业公司,安某为该小区业主。被告拖欠原告2018年、2019年物业服务费,原告多次催缴无果后遂诉至法院。被告安某辩称,我家居住7楼,房屋漏水、墙体长毛。2013年我家自己维修过一次,2016年我家又修过一次,但现在仍然漏水。2013年开始找物业,有人上去给修了,但现在一直没有解决漏水问题。等房屋修好了,彻底不漏水了我同意交物业费用。问:原告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法院判决:本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业主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规定,安某应依约履行

  • 【法眼看法】物业服务企业追缴物业服务费的前置程序

    案情简介:刘某某系该小区业主,多年来一直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催缴未果,遂将其起诉法庭。被告刘某某辩称:“业主委员会的督促、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是物业服务企业追缴物业服务费的前置程序,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请求。”法院判决: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属有效,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被告未按时交纳物管费,已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支付义务。被告称原告的起诉应当有前置督促程序,但该程序并非法定前置程序,本院对被告的该项辩称不予采

  • 【法眼看法】业主以车辆被擦挂物业未解决为由拒缴物业费未获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李某购买了某小区住宅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93.01平方米,并于2010年8月26日接收房屋。某物业公司自2018年11月1日与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李某自2020年2月1日起拒绝缴纳物业费,至2020年8月31日欠付物业管理费941.6元,多次催缴无果遂诉至法院。李某辩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车辆在停车场被擦挂未解决因此拒缴。问:业主车辆在停车场被擦挂是否构成拒缴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法院判决:李某所提业主车辆在停车场被擦挂系另一法律关系,需另案处理,该抗辩意见不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法眼看法:业主

  • 【法眼看法】物业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20%补充赔偿责任

    现代都市高楼林立,高空抛物因其隐蔽性和随意性,成为不能忽视的安全隐患。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案,物业公司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2019年10月25日,曹某在小区物业公司指定的晒被区域,被10岁男童林某从10楼公共走廊窗户处抛下的窗户把手砸到头顶。经厦门市公安局嵩屿派出所民警上门调查核实,林某述称其扔下楼的窗户把手来自于公共走廊窗户的窗台上。曹某受伤后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共住院35天。海沧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因过错造成曹某受伤,为侵权行为人,然因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

  • 【法眼看法】业主以未与物业签订服务合同为由拒缴物业费未获法院支持!

    案情简介:2013年11月21日,某房地产开发商与某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后,某物业公司根据该协议及业主公约为某小区全体业主提供优质物业服务,但刘某购买的房屋已于2015年5月31日达到交付验收、办理入住情况下,以各种借口拖延收房时间而拖欠物业费至今。刘某辩称没有与物业公司签订过物业服务合同,没有产生实际物业服务关系,没有实际得到其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因此拒缴物业费。问:刘某所述理由是否构成拒缴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法院判决:某物业公司与刘某虽未直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其为刘某购买房屋及所在小区整体提供

  • 【法眼看法】购置房产交付难 解除合同获赔偿

    刘某2018年买了一套期房,按照当时购房合同约定,最迟去年就能拿到现房,却至今未能如愿,遂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调结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开发商给予利息加违约金赔偿。刘某于2018年11月23日与天长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刘某以53万元的价格购买地产公司一处房产及一间车库,地产公司最迟于2020年6月30日交房,逾期超过90天,刘某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当天,刘某支付房屋首付款20万元,余款通过银行抵押贷款交付给地产公司。交房

  • 【法眼看法】同乘人员明知驾驶人酒后驾车造成的侵权,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情简介:2017年周某甲驾驶自家车与周某乙、饶某等人一起出去唱歌、喝酒、吃饭,回程时周某甲让周某乙驾驶车辆,后车辆翻于道路左侧的路坎外,造周某乙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之后周某乙的父母将周某甲、饶某诉至法院,请求饶某、周某甲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问:饶某、周某甲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决: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违法行为,也是一般公众所知晓的常理周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应对造成自身死亡的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原

  • 【法眼看法】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否以自己的债权为限?

    案情简介:胡某甲对胡某乙享有12690.44万元的债权,之后将其中6000万债权转让给陈某,陈某亦确认对于该笔债权转让并未支付对价,而胡某甲对外承担债务也达到1亿元以上。之后胡某甲的债权人胡某丙知晓此事,胡某丙对胡某甲享有4358352元及相应利息的债权。胡某丙认为胡某甲将其债务转让给陈某的行为直接导致胡某甲的财产减少,偿还债务能力的降低,损害了胡某丙及其他人的利益,遂诉至法院行使撤销权之诉。问:胡某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判决:第一,胡某甲在向胡某丙负担债务后,未履行债务人的偿债义务,却将所享债权转让给

  • 【法眼看法】装修散发恶臭气体造成他人财产和健康损失

    因在商业街负一层装修散发刺激性恶臭气体,造成对门商户顾客身体不适并停业。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了这起相邻污染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据民法典“绿色条款”判决侵权方赔偿对方商户遭受的就医、停业、退费、经营利润等各项合理损失,共计37551元。该案系重庆五中院审结的首例因装修过程中散发刺激性恶臭气体引发的相邻污染侵权案。基本案情公司A与公司B均系从事青少年体育运动的培训机构,商铺位于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商业街负一层,二者大门相对,相距约10米。2019年7月1日,公司B安排人员对其经营场地进行装修铺设地胶,其

  • 【法眼看法】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能否继续服务并收取物业费?

    案情简介:甲物业与丙小区开发商于2007年10月签订前期物业协议,约定甲物业为丙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与丙小区业主赵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服务日期至业主委员会与选聘的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2009年,丙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于2010年11月与乙公司签订《物业服务试用期合同》。但是,甲公司一直没有退出该小区,并服务至2016年之后。因赵某自2009年12月开始拖欠物业费,至2016年12月累计12439元而形成诉讼。问:甲公司是否应当收取2010年11月之后的物业费?法院判决:本案中,赵某虽提供丙小区业主大会于2010年5月28日作出的决

  • 【法眼看法】未经验收工程投入使用后能否索要施工瑕疵维修费?

    发包人出于某种原因,在工程还未验收时就将工程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又提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索要工程维修费。这种情形下,发包人是否能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索要工程维修费?日前,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2017年3月份,某建筑公司与某旅游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对旅游公司的办公用房进行装修。几个月后,装修工程如期完工,经核算,工程总价为72万元。按照双方约定,旅游公司先支付了50万元,剩余尾款在旅游公司验收合格后另行支付。但在验收期内,旅游公司未经验收便直接投入使用,对于尾款也迟迟

  • 【法眼看法】业主家中漏水物业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业主颜某居住在某小区,某物业是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颜某认为某物业公司维护不当导致其家中漏水,漏下来的水积存在柜子后面与石英板之间,长时间不能挥发,导致柜子木板腐烂发霉受损。颜某认为某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多次找物业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问: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判决:本案中颜某以房屋漏水向某物业公司主张损害赔偿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以及损害结果系某物业公司所致或者应归责于某物业公司,但颜某既未提供实际损失证明,也无证据证明其损害结果与某物业公司存在法律上的因

  • 【法眼看法】承租方主张出租房未尽到维修义务,是否享有单方解除权?

    案情简介:2019年6月27日,邵某作为出租方,孙某作为承租方,双方经居间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因为孙某欠费问题,经邵某多次催促,上诉人于2020年5月16日出具欠条,承诺于2020年6月15日前支付物业费、暖气费、车位管理费共4000元。在出具欠条后,孙某主张发现马桶盖开裂、燃气灶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并告知了邵某要进行维修。邵某认为不是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害,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认为邵某违反合同约定未尽到维修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致使出租房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自己有权解除合同。2020年6月8日孙某以微信方

  • 【法眼看法】与履职保安争吵后猝死 家属诉请物业及保安赔偿

    老人猝死前曾因停车与保安理论,家属起诉物业公司及保安要求赔偿。法院认为,保安把违停电动车停至停车位无过错,不用承担责任。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该起民事侵权案件,驳回了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2020年7月30日上午8时许,市民张先生下楼买早餐,途经门栋大厅时,看到小区保安准备推走他停在门口的电动车,就上前阻止并与之理论,得知保安要求将车移到小区电动车统一停放点。张先生买完早餐送回家后再次下楼,将其停放在大厅门口的两辆电动车推至停放点。当他再次回到家中时,突然倒地不起,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上午10

  • 【法眼看法】房屋未约定所有权,离婚后是否能要求分割?

    案情简介:原告甄某与被告刘某于1968年5月1日登记结婚,1992年11月23日,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甲处房产由甄某居住,乙处房产由儿女继承,刘某暂住。1998年8月3日,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2006年6月23日,刘某与程某在新市区民政局协议离婚。乙处房产于1986年修建,已登记面积117平方米。1997年9月29日刘某办理了乙处房屋所有权证,此后刘某与程某重建了二层砖混结构楼房,2015年11月5日过户至第三人程某名下。因该房屋拆迁,2018年11月28日程某获得补偿额1,881,128元,其中涉及拆迁补偿一层117平方米补偿款631,800元。甄某认

  • 【法眼看法】保安擅自移车造成行人受伤,责任谁担?

    保安未经允许,擅自帮忙挪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受伤,谁来担责?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某公司负责人李某将车辆停放于其单位门前的车位后,将钥匙交给保安王某,并让王某转交给前来取车的车主。王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将车辆从车位挪出,并造成路过的行人吴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王某及其所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保安王某与李某系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因王某挪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已下班,故王某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公司不承担

  • 【法眼看法】物业能否依据事实服务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案情简介:2014年11月25日,开发商与甲物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2014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止。2017年8月14日,案涉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8月26日,该业主委员会发函要求甲物业公司应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撤离小区,并于11月30日与乙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12月7日住建局未通过该小区与乙物业公司的备案,且2019年8月19日XX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选聘乙物业公司为案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2020年4月26日,XX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甲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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